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教学秩序,强化学生日常出勤管理,严肃教风学风,保障各项教学活动有序开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教学特点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美术与设计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及承担学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外聘教师。
(二)考勤范围涵盖学院所有教学计划内的课程、专业实践、户外写生、集体讲座、学术活动、实践教学等各类教学及集体活动。学生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勤。
(三)学生考勤管理遵循教师主导、班级协同、责任到人、及时反馈的原则,严格落实考勤主体责任,规范考勤流程,强化考勤结果运用。
二、考勤管理责任分工
(一)任课教师为所授课程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1. 每学期首次授课时,向学生明确课堂考勤要求、请假流程、缺勤处理办法,做好考勤制度宣讲工作。
2. 全程掌握课堂、写生、专业实践、集体辅导等各类教学环节的学生出勤情况,对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做好记录、提醒和反馈。
3. 审核班级学习委员报送的每日出勤统计表,对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案。
4. 对学生连续缺勤、频繁缺勤、异常缺勤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系和学院教学办公室反馈,并配合做好教育提醒和学业预警。
(二)班级学习委员为班级考勤直接统计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1. 严格按照课程安排,每日如实统计本班学生每门课程的出勤情况,不得漏报、瞒报、错报。
2. 规范填写《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每日考勤记录表》,详细记录缺勤学生姓名、学号、缺勤课时及相关情况,确保信息完整清晰。
3. 每节课后或当日课程结束后,及时将填写好的考勤记录报送至对应任课教师,请教师审核签字。
4. 协助教师做好考勤通知、缺勤提醒、请假材料收集和班级考勤数据汇总工作。
三、考勤统计与报送流程
(一)每门课程可在课前、课中或课后采取点名、签到、课堂提问、教学平台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勤,并由班级学习委员如实填写考勤记录。
(二)班级学习委员在当日教学活动结束后,将考勤记录提交至任课教师处审核。任课教师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完成考勤审核流程。
(三)经教师签字确认的每日考勤记录由班级学习委员统一留存并每周汇总,填写《美术与设计学院周考勤统计表》,于次周一连同每日考勤记录一并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四)学院教学办公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形成考勤情况报告,报学院研究并反馈相关系、辅导员和任课教师。
(五)日考勤表、周考勤表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方式留存,相关材料应真实、完整、可追溯。
四、请假与缺勤认定
(一)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的,应按照学校和学院学生请假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未经批准缺席教学活动,或者未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
(三)学生请假材料应及时提交任课教师和班级学习委员备案,任课教师据此核对考勤记录。
五、考勤结果运用
(一)学生考勤结果作为课堂纪律管理、课程学习评价、学业预警、评奖评优和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参考。
(二)学生无故缺勤达到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或任课教师教学要求的,按照课程考核要求和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连续缺勤、频繁缺勤或存在明显学习状态异常的学生,相关系、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及时开展教育提醒和帮扶。
六、责任追究
(一)任课教师未履行考勤第一责任人职责,疏于考勤管理、未按时审核签字考勤记录,导致考勤数据失真或教学秩序受到影响的,学院将视情节予以提醒、通报批评,并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绩效评定的重要参考。
(二)班级学习委员未按要求如实统计考勤、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学院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全院通报,并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涉及学生干部评优评先的,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考勤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严处理。
七、材料管理
(一)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考勤材料汇总、统计、反馈和归档工作。
(二)各系、任课教师和班级学习委员应按照要求保存考勤材料,确保考勤记录可查询、可核验。
(三)考勤材料主要用于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篡改、泄露或作其他用途。
八、附则
(一)本规定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汇总和反馈工作。
(二)试行期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三)本规定与学校现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