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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创作与设计(论文)
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指导书(2023届版)
2022-09-04  


2023届美术与设计学院

本科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指导书


一、前言

美术与设计学院的本科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是对学生在大学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基础知识、研究能力、创作能力的综合检验。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及毕业论文的撰写,学生在综合能力、治学方法以及遵循学术规范要求等方面得到锻炼。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发展,对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模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本科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质量也需要相应提高,以适应艺术领域不断变化的趋势,使我院本科教学更加有序稳定的创新发展。

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是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美术与设计学院2019级各专业同学于第七学期——第八学期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及毕业论文的撰写,为顺利完成毕业环节中的教学任务,结合学校下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的指导精神和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特征,特修订《2023届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指导书》(文中简称“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指导书”),供我院全体指导教师及毕业生查阅和参考,要求全体指导教师及毕业生严格按照指导书的内容规范及要求执行。

二、指导思想

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目的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促进其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加强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培养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专业精神。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具有创新性的学术性质,应能体现本科毕业生在艺术创作领域及学术研究中新的理念、思想及见解,是本科毕业生逐步掌握科研能力与学识水平并在艺术创作能力上有所突破的标志,因此,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具有艺术创作与学术研究共有的一般属性,应按照艺术创作规律与学术规范要求完成。

在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过程中,要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要特别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注意提高其创作能力和科研能力,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艺术专业特色的本科教学基本要求。

三、组织管理要求

(一)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与要求,成立“2023届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展开工作,所有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相关事项的解释由2023届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具体名单如下:

2023届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长:要彬、李楠

副组长:张兵、玉海素、李美霞、孙岩、赵静、姜金军、贾潍

员:唐明、吴宗易、雷显峰、田浩、单琳琳、蒋克岩、王胜华、吴琼、郑张华、邢珺

2023届毕业创作/设计作品评审组

由各系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名单由各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拟定后报学院审核后执行。

2023届毕业创作/设计答辩评审组

由各系专业骨干教师与外聘专家组成,每个答辩评审小组只允许外聘一名专家并担任答辩组长,名单及外聘专家由各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拟定后报学院审核后执行。

2023届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科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整体工作进度与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布置与审核毕业设计的相关工作内容,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院教学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系(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担任副组长及组员,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二)各系(教研室)主任按规定制定本专业“毕业创作/设计选题范围、毕业创作/设计要求以及展览要求”作为本指导书的附件文件。

(三)各系(教研室)在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学习《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指导书》、各专业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等相关文件。

(四)各系(教研室)组织关于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写作方法、选题要求、参考文献、论文格式、论文答辩等内容的专题动员会,要求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基本要求规范统一。

四、指导教师及毕业生要求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熟悉所指导学生的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研究方向。

2.指导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初级职称的指导教师需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指导合作完成毕业生指导工作,工作量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核算。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并对所指导的学生认真负责。指导教师与学生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及论文写作期间,应随时掌握学生的进度和质量,认真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工作态度。

4.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指导毕业生填写选题、开题、中审、答辩及指导过程等相关表格,对学生毕业创作/设计及论文撰写情况、进度情况、存在问题给予较详细的指导性意见,并作为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

5.毕业生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见面,检查、指导、督促学生的工作进度,积极引导和启发学生以正确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科学态度,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独立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

6.指导教师应直接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不得由他人代为指导。

7.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审定学生拟定的选题与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正确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

2)每周对学生至少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3)认真做好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

4)在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照论文管理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对不按要求正常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一辩”资格,交由“美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生在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和原始创作设计数据,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业创作/设计(论文)质量等,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指导评分表》,并写出考核评语及成绩。

(二)对毕业生的要求

1.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本科毕业班学生必须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任务。

2.了解创作/设计的工作流程与工作标准,提升熟练使用常用设备、工具、软件等进行创作/设计的动手能力。

3.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创作/设计(论文)任务。

4.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毕业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

5.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作为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6.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软件、材料以及资金等均由学生自行解决。

7.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按时整理,并上交指导教师,逾期不提交的,将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五、过程要求

完成本科毕业创作/设计(论文)一般经过选题、收集资料、开题报告、创作草图、创作/设计作品、编写论文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作品展览以及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答辩等几个阶段。

(一)选题

1.毕业创作/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并满足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大纲的要求。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允许在相近专业或学科选题,提倡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学科互相渗透,进一步巩固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2.毕业创作/设计(论文)选题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体现中华文化价值。富有艺术创造力,发扬中华美学精神,符合当代审美追求。

3.毕业创作/设计(论文)选题要按照各系(教研室)对毕业创作/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进行,由各系(教研室)于第六学期期末确定指导教师、拟定各专业“毕业创作/设计选题范围、毕业创作/设计要求以及展览要求”,经学院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供学生选择。

4.“毕业创作/设计选题范围、毕业创作/设计要求以及展览要求”要根据学科发展理念每年进行更新。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自拟创作/设计(论文)题目,经指导教师及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

5.创作/设计(论文)的题目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6.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题目应大小适中,难易适度。

7.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及论文撰写。选题原则上要求每生一题;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的课题,毕业论文要分开写,要明确一共几人合作、每个毕业生独立完成的任务。论文撰写时,要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研究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份量。

8.确定选题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本科毕业创作/设计 (论文)——选题审批表》。

(二)资料收集、调研采风

学生选定题目后,丰富的资料是完成高质量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基础,要求学生在进行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前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调研采风,了解专业领域对选题内容的研究程度,避免出现低水平、基础性重复工作,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强调作品意识形态把握。指导教师在学生资料收集、调研采风的过程中应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资料收集、调研采风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及优秀作品典型案例。

(三)开题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收集到的文献资料,拟订毕业创作/设计 (论文)任务。学生在领会题目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任务的范围及涉及的素材,编写毕业创作/设计 (论文)工作计划,列出完成毕业创作/设计 (论文)任务所采取的方案与步骤。

2.各系(教研室)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开题,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本科毕业创作/设计 (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学生准备开题汇报ppt,对毕业创作/设计(论文)选题、实施计划等进行汇报,在专家组提出修改建议后继续完善。指导教师填写开题报告意见时,务必针对学生的选题、进度等有针对性的填写意见,不能是空洞语言概括。

3.各系(教研室)主任在开题结束后,组织指导教师召开开题总结会,汇总并研讨开题工作情况与意见,确保全体指导教师对开题反馈意见周知。

4.各系(教研室)主任撰写“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总结”,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四)中期审查

1.各系(教研室)组织进行毕业创作/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本科毕业创作/设计 (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要求学生准备汇报ppt,并对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实施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在专家组提出的修改建议后继续完善。指导教师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意见时,务必针对学生的进度、完成情况有针对性的填写意见,不能是空洞语言概括。

2.各系(教研室)主任在中期检查结束后,组织指导教师召开中期审查总结会,汇总并研讨毕业中期检查意见,确保全体指导教师对中期审查情况周知。

3.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毕业中期审查的毕业生,必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取消“一辩资格”,无任何原因不参加毕业中期审查的取消毕业资格。

4.对中期检查过程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直接取消“一辩资格”,学院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未通过再次审核的,将终止该生毕业创作/设计,交由学院研究处理。

5.各系(教研室)主任撰写“毕业创作/设计(论文)中期工作总结”,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五)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答辩

1.毕业创作/设计 (论文)完成后,由各系汇总学生作品与论文,交由2023届毕业创作/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和论文,暂停毕业展览和论文答辩,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限期整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作品展览和论文答辩。

2.各系(教研室)按照学院要求组成毕业创作/设计作品评审委员会及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向学院上报专家组名单。

3.人数多、工作量大的专业,可分设若干答辩组,每组由3-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和1名答辩秘书组成。答辩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外聘专家担任并主持答辩过程,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组组长。如有争议或其他需要,交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再次主持答辩后裁定。

4.答辩情况由答辩秘书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或分设的答辩组)共同商定答辩的分数并填写评语。

5.各系(教研室)主任撰写“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总结”,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六、成绩评定及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本次毕业设计成绩分配比例为:

指导教师成绩20%+毕业创作/设计作品评审组成绩30%+毕业答辩评审组成绩50%

1.毕业设计开题、中期审查、作品布展与展览、毕业设计作品、毕业论文等,占毕

业创作/设计(论文)总成绩的20%。(注:由指导教师给出)

2.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成立2023届毕业创作/设计作品评审组,在毕业展览现场对毕业创作/设计作品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所有评审专家成绩相加倍除后,得出毕业创作/设计作品成绩,占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总成绩30%。(注:由毕业创作/设计作品评审组给出)

3.毕业答辩成绩,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成立2023届毕业创作/设计答辩评组,专家在毕业生对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整体陈述的情况下,占总成绩50%。(注:由毕业创作/设计答辩评审组给出)

4.按照学校统一给出的推优比例要求,各系及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优秀创作/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与毕业生共同填写“推优表”后报系主任审核后交教学办公室,再由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校。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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